阿根廷放宽外汇管制:个人与企业如何操作
阿根廷政府4月14日起实施新的外汇政策,部分取消限制外汇交易的“cepo”措施。新规定放宽了个人购买外币限制,对外贸和服务支付进行优化调整。以下是政策的具体内容和操作指南。
中央银行4月11日发布第8226号通告,宣布从4月14日起,居民个人可通过银行或外汇交易机构直接进入自由外汇市场购买外币, 无需中央银行事先批准。取消了过去限制个人每月购买200美元额度的规定,对疫情期间接受援助、领取补贴或从事公职等人员购汇的限制条件也一并取消。个人在持有外汇现金和存入银行外汇账户上享有更大灵活性。
对于个人购买外币的具体操作,中央银行设定了一些条件。客户可以通过本地银行账户的借记账户购买外币,如使用现金兑换外汇,每月限额100美元,还需向银行提交一份宣誓声明,证明当月在该银行买过一次外汇。交易完成后,银行将外币现金交付客户,或将其存入客户指定的本地或海外银行账户。银行还会要求客户提供收入或资产证明,如税务登记、收入证明或工资单,确保购买行为符合其财务状况。所有交易都需在中央银行的在线系统中登记。
阿根廷国家银行公布的操作流程是,个人可通过其手机银行“BNA+”、网上银行或任意分行购买外汇。首次操作前,客户需提交最新的收入或资产证明文件。如果单笔交易金额超过10万美元,需提前48小时向账户所在分行申报。银行表示,这一流程旨在简化操作确保合规性。
对外贸易新规
第8226号通告规定,从4月14日起中小微企业进口货物,从起始地发货且不属于南共市特定税号商品可以即期支付。资本货物进口,新规为企业提供更多支付灵活性。企业可提前支付最高相当于货物FOB价值30%的款项,以满足供应商要求或锁定交易。但政策要求,提前支付、即期支付以及未完成海关登记的债务总和不得超过FOB价值的80%,以控制外汇流出。特定商品因受南共市特殊税号限制,不适用这一规则。企业在操作时需向银行提交合同和发票等文件,证明支付合规,并确保所有交易在中央银行系统内登记。
服务支付方面也有新规。自4月14日起,非关联方提供的服务可在服务提供或费用产生当天支付。而与关联方相关的服务需在服务提供或费用产生90天后才能支付。这些规定为企业跨境支付提供了更清晰的时间框架。
新政策还允许向非居民股东分配利润和股息,仅限于2025年1月1日开始的财年中,基于正规审计年度财务报表实现的利润。这一举措为外国投资者提供了更多便利。
与此同时,税务机关(ARCA)4月14日发布第5672号决议,取消了个人购买储蓄用外币需缴纳的30%所得税和财产税预扣。这意味着个人通过中央银行授权机构购买外币时,无需承担额外税负。但在海外使用信用卡、借记卡或其他支付方式购买商品和服务,或支付非居民提供的服务、旅游和跨境运输费用,需按第5617号决议缴纳相应的所得税或财产税。
新政策自4月14日起生效,适用当日及之后的外汇交易。这些变化为阿根廷居民和企业提供了更大的操作空间,也为吸引外国投资和稳定经济创造了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