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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纳矿产收入投资基金要求矿业公司在12月1日前清缴未支付特许权使用费

来源:内部生活网 编辑: 2024-11-13 22:07
加纳矿产收入投资基金(MIIF)已要求所有持牌矿业公司在2024年12月1日前清缴未支付的矿产特许权使用费,否则将面临可能的处罚。根据《2018年矿产收入投资基金法案(Act978)》,矿业公司需按要求支付使用费,以支持加纳的矿产收入发展。MIIF发布公告称,黄金、采石、盐矿、石灰石和砂矿企业...

加纳矿产收入投资基金(MIIF)已要求所有持牌矿业公司在2024年12月1日前清缴未支付的矿产特许权使用费,否则将面临可能的处罚。


根据《2018年矿产收入投资基金法案(Act 978)》,矿业公司需按要求支付使用费,以支持加纳的矿产收入发展。MIIF发布公告称,黄金、采石、盐矿、石灰石和砂矿企业可以通过直接存款至MIIF在加纳银行的账户,或通过国家数字支付平台进行缴费。


此外,MIIF要求这些公司向加纳税务局(GRA)及MIIF财务部门提交生产和销售报告,以确保符合监管规定。这项措施是加纳政府确保矿业公司履行监管及财务义务的重要步骤。矿产特许权使用费是加纳的重要收入来源,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社会项目及推动经济发展的政府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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